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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将迎来这四大变化
来源: | 作者:pmo27e483 | 发布时间: 2019-05-05 | 278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公布,有望今年通过。通过后农村土地征收将迎来以下四大变化。

            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公布,有望今年通过。通过后农村土地征收将迎来以下四大变化。


2018年农村土地征收将迎来这四大变化

 

  一、征收农民土地更加严格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必须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例如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例如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例如科技、教育、文化等)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否则,不能够进行土地征收。

  二、征收补偿提高

  这是农民朋友们最关心的问题。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依据不再以土地年产值的倍数,而是应当考虑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新的依据来确定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要比现行的规定要高。

  三、将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作为征收补偿的一部分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但是征求意见稿中将农民宅基地及房屋补偿独立作为征收安置费用的一部分。

  四、先补后搬,保障农民居住权

  征求意见稿中在原有的《土地管理法》基础上增加一条,要求征收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权。

  总之,,根据意见稿中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征收政策将有所变化调整!征地补偿标准有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