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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对安置补偿不满意,拒绝签协议,征收方不拆了,成钉子户咋办?
来源: | 作者:农权法编 | 发布时间: 2021-03-15 | 2481 次浏览 | 分享到:
文章导读:得知给的安置补偿比别人少,拒绝签协议,征收方不拆了,成了钉子户咋办?李先生就遇到这种麻烦事。

文章导读:得知给的安置补偿比别人少,拒绝签协议,征收方不拆了,成钉子户咋办?李先生就遇到这种麻烦事。

一、案例

在天津工作的李先生接到老家亲戚的电话,得知他在老家的房子要拆迁了。当李先生回到老家,和征拆方协商补偿价格时,得知比亲戚家同样的房子少得20万补偿。因此,李先生拒绝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征收方拆除周边其他房子,唯独不拆李先生的房子。在双方的僵持下,李先生俨然成了钉子户,他该怎么办呢?

发现征拆补偿明显比别人低,拒绝吗?

每个征地项目的总补偿数额是确定的。安置补偿方案是详细的,不是给多少安置补偿都行。本案中的李先生对补偿不满意,可以提出异议,要求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拆迁补偿明显比别人低,可以怎么办?

1如果安置补偿不满意,别签协议。

一些被拆迁人表示,遇到征地拆迁时,自己没有主动权。拆迁方想给多少补偿,都是他们说了算的。如果被征拆人有异议,拆迁方可能会采用各种方法劝说。有时会拿出安置补偿方案给被征拆人看,说别人家都是这么签协议的,统一的补偿标准是不能改那些经不住软磨硬泡的被拆迁人就签了协议。后来发现补偿标准太低,却无法反悔了。

2、补偿标准不能损害被征拆人合法权益。

事实上,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政策,规定具体的补偿数额我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征拆补偿的标准是有一定弹性的,可参照被征收土地的年产值制定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偿。

3、要使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提高补偿。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偿必须使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对于其长久的生活有保障。

2依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给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

土地补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如果不能使安置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申请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总和不超过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补偿标准不是征拆方独立制定实施的。

要经过论证审批、拟征收方案、征求意见、听证等过程,最后确定并实施安置补偿方案。

5、安置补偿协议是没有强制力的,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可以要求重新评估,并和征拆方协商补偿条件。

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安置补偿条件征拆双方之间并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一旦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说明你认可了这补偿标准,也就了反悔的余地。

6取得评估的主动权很重要

被拆迁人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是具有评估机构的选择权,也就是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评估机构,这里指的评估机构不仅指本省,也不仅只是政府提供的名录内的评估机构。被拆迁人有重新测量鉴定和评估权。

(1)对装饰装修补偿金额有争议时,可以申请评估。

(2)对面积有争议时,有权申请测量。

(3)产权调换时,需要结算差价的,拆迁人有权申请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被拆迁人有权对补偿用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7、我国对于征拆补偿有个基本政策,是不能因征拆而降低原有生活水平。

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保证足额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补偿费依然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有关部门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偿

 

本文作者: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