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得知给的安置补偿比别人少,拒绝签协议,征收方不拆了,成了钉子户咋办?李先生就遇到这种麻烦事。
一、案例
在天津工作的李先生接到老家亲戚的电话,得知他在老家的房子要拆迁了。当李先生回到老家,和征拆方协商补偿价格时,得知比亲戚家同样的房子少得20万补偿。因此,李先生拒绝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征收方拆除周边其他房子,唯独不拆李先生的房子。在双方的僵持下,李先生俨然成了钉子户,他该怎么办呢?
二、发现征拆补偿明显比别人低,能拒绝吗?
每个征地项目的总补偿数额是确定的。安置补偿方案是详细的,不是给多少安置补偿都行。本案中的李先生对补偿不满意,可以提出异议,要求听证,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拆迁补偿明显比别人低,可以怎么办?
1、如果对安置补偿不满意,先别签协议。
一些被拆迁人表示,在遇到征地拆迁时,自己并没有主动权。拆迁方想给多少补偿,都是他们说了算的。如果被征拆人有异议,拆迁方可能会采用各种方法劝说。有时会拿出安置补偿方案给被征拆人看,说别人家都是这么签协议的,统一的补偿标准是不能改的。那些经不住软磨硬泡的被拆迁人就签了协议。后来发现补偿标准太低,却无法反悔了。
2、补偿标准不能损害被征拆人合法权益。
事实上,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政策,规定具体的补偿数额。我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征拆补偿的标准是有一定弹性的,可参照被征收土地的年产值制定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偿。
3、要使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遇到特殊情况,可以提高补偿。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偿必须使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对于其长久的生活有保障。
(2)依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给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
土地补偿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如果不能使安置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申请增加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总和不能超过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补偿标准不是征拆方独立制定和实施的。
要经过论证、审批、拟征收方案、征求意见、听证等过程,最后确定并实施安置补偿方案。
5、安置补偿协议是没有强制力的,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可以要求重新评估,并和征拆方协商补偿条件。
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安置补偿条件。征拆双方之间并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一旦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说明你认可了这个补偿标准,也就没了反悔的余地。
6、取得评估的主动权很重要
被拆迁人有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是具有评估机构的选择权,也就是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评估机构,这里指的评估机构不仅指本省,也不仅只是政府提供的名录内的评估机构。被拆迁人有重新测量鉴定和评估权。
(1)对装饰装修补偿金额有争议时,可以申请评估。
(2)对面积有争议时,有权申请测量。
(3)产权调换时,需要结算差价的,拆迁人有权申请对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被拆迁人有权对补偿用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7、我国对于征拆补偿有个基本政策,是不能因征拆而降低原有生活水平。
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保证足额及时的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补偿费,依然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有关部门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偿。
本文作者:北京市农权律师事务所